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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强化疫情防控检察 确保指居场所安全

时间:2022-05-20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耿庆睿

录入:小田

审核: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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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5月17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对辖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
       根据看守所相关羁押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收押前需过渡隔离21天,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收押前的疫情防控安全,在检察过程中,干警们着重查看了辖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相关健康检测记录及场所消杀记录是否齐全;对疫情防控、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注意换岗核酸检测等提出合理建议;仔细查看了指定居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生活环境条件;依法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谈话,了解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检查执行文书和其他相关记录等书面材料,审查执行程序是否规范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坚持防疫与办案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为前提,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被监视居住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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