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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支持起诉 助农民追讨粮款

时间:2021-08-06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玉峰

录入:小田

审核: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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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勤劳动一年的农民,都期盼自家粮食能够卖个好价钱,但当卖粮款迟迟无法兑现时,又是多么烦心、揪心的事情!
       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头等大事,近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办理了14起拖欠农民粮款案件。
       2019年秋,孟某、董某将自家粮食卖到宝泉岭某货场,双方达成了粮食买卖协议,并且货场提供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但截止2021年6月,该货场仍拖欠孟某、董某两位农民粮款65万余元。孟某、董某欲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但囿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有限,于是向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受理审查后认为,买卖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宝泉岭某货场未按照约定支付粮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孟某、董某的申请合情合理,与法有据。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宝泉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该案支持起诉。宝泉岭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孟某、董某的辛苦钱得到法律保障。被该货场拖欠粮款的其余农民看到检察机关帮农助农的决心和诚心,纷纷向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和支持起诉,共帮助14位农民追讨粮款260万余元。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宝泉岭院第四检察部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当事人排除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种阻碍性因素,从根本上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只有让农民种粮有收入,中国饭碗才能端的稳。宝泉岭院以“检察蓝护卫中国饭碗”专项工作为指引,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为保障垦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压舱石”作用稳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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