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 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3-04-06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胜男
审核: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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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宝泉岭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1-3月份,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件,其中司法活动21件,干部选拔任用1件,监督执纪1件。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勇担维护公平正义使命,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2023年1-3月份,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件,其中司法活动21件,干部选拔任用1件,监督执纪1件。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勇担维护公平正义使命,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