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04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林凤娇
录入:马智昊
审核: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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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宝泉岭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10-12月份,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8件,其中司法活动39件,干部选拔任用7件,项目安排2件。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落实年”的活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确保“三个规定”的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3年10-12月份,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8件,其中司法活动39件,干部选拔任用7件,项目安排2件。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落实年”的活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确保“三个规定”的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