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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 检察监督

时间:2022-03-23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耿庆睿

录入:小田

审核: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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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1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用,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情况,对一起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案件进行了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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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抓获,因疫情原因,公安机关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接到公安机关报备后,立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通过查阅执行文书、实地检查执行场所、向办案人员了解情况、与被执行人员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案件基本信息,重点检查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场所安全措施、监管警力配备、日常监管措施是否合规,疫情期间各项防控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指定居住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要求整改。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察,积极推动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报制度,以确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实现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监督,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依法执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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